簽證與身分
「關係證明」到底在看什麼
關係證明文件申請
有一天你會需要把你們的關係,整理成一疊可以被陌生人審查的紙。
那個經驗很怪。你們四年的日子,要被翻譯成一種官僚看得懂的格式——而那種格式在乎的東西,跟你在乎的東西完全不一樣。
先講清楚這篇不是什麼
各國、各種簽證類別對「關係證明」的要求完全不同,而且會改。這篇不提供法律或移民建議,也不是任何一國的清單。 實際要交什麼,請以你申請的那個國家的官方公告為準;情況複雜或曾被拒過,請找有執照的移民律師。
這篇要講的是另一件事:這類審查在結構上通常在看什麼,以及你現在可以怎麼準備。
三種常見的「證據」性質
大致上,這類材料會落在三個層次:
| 層次 | 性質 | 特點 |
|---|---|---|
| 官方紀錄 | 由第三方機構產生 | 最有份量,但你們多半只有幾件 |
| 交易與行程紀錄 | 機票、匯款、共同支出 | 中等份量,而且是自動產生的 |
| 你們自己產生的 | 照片、訊息、信件 | 量最大,單件份量最輕 |
多數跨國情侶的第一反應是衝去整理第三層——照片和訊息。但第三層的問題是它太容易製造,所以它單獨存在的說服力有限。
真正有力的是第二層:機票存根、跨國匯款紀錄、一起訂的住宿、對方城市的通訊地址。這些東西的共同點是:它們是你們正常生活的副產品,不是為了申請而做的。
為什麼「時間的連續性」比「數量」重要
一個常被忽略的觀念:一千張同一趟旅行的照片,不如四年裡每一季都有東西。
審查在看的往往不是「你們有多相愛」,是「這段關係在時間上是連續且真實的」。
所以最該檢查的問題是:我們的紀錄裡有沒有空白的半年?
有的話,那半年通常也有東西可以補——只是散落在各自的裝置裡:那時候的通話紀錄、那時候寄過的包裹、那時候的訊息。
現在就可以做的四件事
不管你們最後走不走這條路,這四件都不虧:
一、機票和住宿的確認信留著。 開一個資料夾,收到就丟進去。這件事現在做要三秒,三年後補要三小時。
二、跨國匯款保留紀錄。 不需要金額大,重點是有時間軸。
三、每次見面拍一兩張有第三方在場的照片。 跟他家人、跟朋友、在有標示的地點。只有你們兩個、沒有背景的自拍,資訊量最低。
四、按時間整理,不要按事件。 你們自己看的時候按事件比較好用,但要交出去的時候,時間順序才是對方要的。
兩個很多人踩的坑
一、臨時大量製造。 申請前三個月開始密集互傳訊息、補拍照片——這種東西通常看得出來,而且它會讓真正的材料被連累。
二、只留下好的部分。 有些人會刪掉吵架的訊息、不順利的那段。實務上沒必要——一段四年沒有任何摩擦的關係,看起來反而不像真的。
一個心理上的提醒
整理這疊東西的過程,對很多人來說比想像中難受。
你會發現有些時期幾乎沒有紀錄;你會重讀當時的訊息,想起那時候的狀態;你會意識到你們最重要的一些時刻,剛好都沒有任何憑證。
那個難受是正常的。你們的關係不是為了被證明而存在的,而現在你要用它的殘骸去證明它。
如果可以,兩個人一起整理,而不是一個人扛。這件事的行政成本可以分工,情緒成本沒辦法外包。
我們的部分
我們有一個資料夾,叫「行政」。裡面是機票確認信、匯款截圖、每次見面的一兩張照片,按年月排。
我們開始留的時候還沒有要申請任何東西。純粹是因為有一次我想找兩年前那張機票,翻了四十分鐘。
到現在那個資料夾大概兩百多個檔案。它一點都不浪漫,但我知道有一天它會很有用——而且不管有沒有那一天,它已經回答過我很多次「那是哪一年的事」。
BondNotes 的時間軸本來就在按日期留下你們的紀錄——需要的那天,它是現成的。
開始一本 BondNotes同分類
當你們的申請需要對方家人的配合
一份需要他父母簽名的文件、一次需要他家人出面的證明。而那一刻你會發現:你們的關係在制度上,牽涉的不只是兩個人。
跟一個你已經不住的國家要文件
那份文件在那裡。而你在一萬公里外,而它需要本人辦理。
他們要一份你們國家沒有的文件
那張表上寫著一個名稱。而你的國家不發那種東西。
如果你之前結過婚
那是一件很久以前的事。而在一份申請裡,它需要文件、日期和一致的說法。
其他分類也在談
讀那些官方的信
那封信用的是你不會的語言,而且是那個語言裡最難的一種。而它可能有一個期限。
第一週的清單
那一週你沒有辦法思考。而有幾件事,有時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