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定與承諾
約好不要讓一場爭執過夜
那條規則很多人聽過。
而它是為住在一起的兩個人設計的。
那條規則在遠距裡為什麼不成立
而五件事:
一、因為那個「過夜」是兩個不同的時間。
(那個他的晚上是你的早上。而那個「今晚要講完」,對其中一個人來說是要熬夜。而詳細的在別的地方寫過。)
二、而因為那個硬要講完,會逼出一個假的和好。
(那個為了掛掉電話而說的「好啦沒事了」。而那個沒有解決任何事。而詳細的在別的地方寫過。)
三、而因為那個累的時候講,只會更糟。
(而詳細的在別的地方寫過。)
四、而因為那個窗口本來就短。
(所以那個「今天要講完」,等於「四十分鐘內要解決」。而那個不可能。而詳細的在別的地方寫過。)
五、而因為那個沒有一個共同的「明天」。
那條規則要改成什麼
而它的核心不是那個時間,是那個不要懸著。而五件事:
一、那個改成「不要沒有下一個時間」。
(那個「我們現在停,明天你的晚上八點繼續」。而那個明確的時間,取代那個「今晚」。而那個是這條規則真正要的東西。)
二、而那個在停之前要說一句。
(那個「我還是在的」、那個「這件事沒有讓我想離開」。而那句話,是那個過夜的時候唯一有用的東西。而那個要事先講好它會被說。)
三、而那個那中間不要傳一長串訊息。
(因為那個在情緒裡寫的東西,會被反覆讀。而詳細的在別的地方寫過。)
四、而那個那段時間要各自做一件別的事。
(而不是一直想那件事。而詳細的在別的地方寫過。)
五、而那個到了那個時間就要真的談。
(因為那個「明天再說」如果變成不說,那個規則就毀了。而那個是最常發生的破口。)
那個中間那十幾個小時
而四件事:
一、那個是這件事最難的部分。
(因為那個一個人要帶著那個未解決的東西睡覺、上班。而那個很難。而那個要被承認。)
二、而那個時間有時候是有用的。
(因為那個隔了一天,那個火會小很多。而那個原本很嚴重的事,可能就不那麼嚴重了。而那個是那個時差少數的好處。而詳細的在別的地方寫過。)
三、而那個不要在那中間找別人講。
(那個講給共同的朋友聽。而那個之後很難處理。而詳細的在別的地方寫過。)
四、而那個可以自己寫下來。
(那個把要講的整理好。而那個到了那個時間,那個對話會有效率得多。)
那個要小心的
而三件事:
一、那個不要用「我們說好不過夜」來逼對方現在講。
(因為那個變成一個工具。)
二、而那個一直延後的那一方,要被講出來。
(而詳細的在別的地方寫過。)
三、而那個某些事真的需要幾天。
(而那個要有一個例外的空間。而詳細的在別的地方寫過。)
那個要記下來的
而三件事:
- 那條改寫過的規則
- 那些停下來的時候有沒有約時間
- 而那個約好的時間有沒有真的談
因為那第三項是唯一的檢驗。
(因為一條「停下來但一定會回來談」的規則,如果那個回來沒有發生,它就只是一個延後而已。)
BondNotes 的紀錄可以放那些吵架的規則。
開始一本 BondNotes同分類
約好吵完之後誰先開口
那個沉默不是因為沒有人想和好。
約好那幾句話永遠不說
那些話說出口之後,那個不會消失。
約好什麼事可以把對方叫醒
那個那邊是半夜。而那個這邊剛發生了一件事。
約好哪些話不能說
那些話在爭執裡會出現。而它們收不回來。
其他分類也在談
當一場爭執要兩天才吵得完
那個回覆要等他醒來。而那個中間你一個人。
當唯一的時間是那段通勤
那通只能在車上、在路上、在轉車的地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