簽證與身分
他們要你補一份你已經送過的東西
補件紀錄應對
在一個程序跑到一半的時候,會收到這種通知。
而那個第一反應通常是憤怒。
那些可能的原因
而它們的處理不同:
一、那份東西真的沒有到。
(那個郵寄、那個上傳失敗、那個系統。)
二、那份東西到了,而沒有被歸到那個案子。
三、那份東西過期了,所以要一份新的。
(而那一項最常見,而它通常不會被講清楚。而詳細的在別的地方寫過。)
四、那份東西格式不對。
(那個翻譯、那個認證、那個版本。而詳細的在別的地方寫過。)
五、那個承辦或者那個單位換了。
(而詳細的在別的地方寫過。)
六、而那個要的其實是一份不同的東西,而那個名稱很像。
那個第一件事
而它不是回信說「我已經送過了」。
是把那個通知看清楚。
而三個問題:
一、他們要的,跟你送的,是同一份東西嗎?
(那個名稱、那個發文的單位、那個涵蓋的期間。因為第六種狀況比想像的常見。)
二、有沒有一個新的日期或者格式的要求?
三、而那個期限是什麼時候?
(因為那個期限通常很短。而那件事優先於所有的爭論。)
那個回應的原則
而它有一條:
先補,再說明。
而四件事:
一、因為那個期限不會等你把那件事釐清。
二、而如果那份東西還有效——直接再送一次,附上原本的寄送紀錄。
三、而如果那份東西過期了——立刻開始申請新的。
(因為那個取得可能要幾週。而那件事不能等到確認完才開始。而詳細的在別的地方寫過。)
四、而那個說明放在附件裡,語氣要中性。
(「此文件曾於某年某月某日以某方式送出,回執編號為某某,茲再附一份。」)
那份寄送紀錄
而這件事之所以能被處理,全部靠這一份。
而每一次送出去的東西記五件事:
- 那是什麼
- 哪一天送的
- 用什麼方式
- 那個追蹤或者回執的編號
- 而那份東西的副本
而三件事:
一、那份紀錄是這種狀況唯一的武器。
(而詳細的在別的地方寫過。)
二、而沒有它的話,你只能重做一遍。
三、而那個成本可能是幾個月。
那個要不要爭
而三件事:
一、多數的時候不值得。
(因為那個爭論不會加速任何事,而它會佔用那個期限。)
二、而那個說明要留一份,因為它進了那個案卷。
三、而只有在那個延誤造成實際損害的時候,那個正式的申訴才有意義。
(而那個要問專業的人。而詳細的在別的地方寫過。)
那個心理的部分
而三件事:
一、那個憤怒是合理的。
(因為那可能代表幾個月的延誤,而那不是你造成的。)
二、而那個憤怒要跟那個處理分開。
(因為那幾天要用來補件。)
三、而那個對象不是那個承辦的人。
那個之後要做的
而四件事:
一、確認他們收到了。
(因為第一次的教訓就是這個。而那個確認要有一個具體的回執。)
二、把這一次也記進那份紀錄。
三、看一下有沒有其他快過期的東西。
(因為如果一份過期了,可能還有別份。而詳細的在別的地方寫過。)
四、而如果是用郵寄的——考慮換一個有簽收的方式。
那個伴侶那邊
而三件事:
一、那個消息要一起知道。
(而不是由那個負責的人自己吞。因為那個挫折需要有人分擔。而詳細的在別的地方寫過。)
二、而那個補件的工作可以分工。
三、而那個時間表的調整要當場做。
那個最後
而值得說一句:
在一個長的程序裡,這種事會發生至少一次。
而那個差別,不在於它會不會發生。
是在於它發生的時候,你手上有沒有那張寄件的回執。
(而那張紙,是那個當下唯一有用的東西。)
BondNotes 的紀錄可以放每一次送出去的東西和日期。
開始一本 BondNotes同分類
當規則在你們的案子進行中改了
那個條件變了。而你們的案子已經在裡面。
他們要一個你覺得不合理的東西
那個要求很過分。而你還是要交。
兩個官員給你不同的答案
你問了兩次。而你得到兩個不一樣、而且互相矛盾的答案。
他們要一份你們國家沒有的文件
那張表上寫著一個名稱。而你的國家不發那種東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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