紀錄與成書
不要拿那份紀錄當證據
有一次爭執裡,我差一點說出那句話。
「你那天寫的不是這樣。」
而我沒有說。
而我到現在還是很慶幸。
那句話為什麼那麼危險
因為它會把一份紀錄的性質,從「我們的」變成「可以被用來對付我的」。
而那個轉變是不可逆的。
因為在那之後,兩個人寫東西的時候都會多想一秒。
而那一秒,就是誠實的終點。
三種常見的誤用
一、拿一段舊的文字,來證明對方前後不一。
「你三年前寫說你不在意這個。」
二、拿一條約定,來當作一個判決。
「我們白紙黑字寫過。」
三、拿對方寫的東西,來反駁他現在的感受。
「你當時明明說你很開心。」
而這三種的共同點是:把一份共同的東西,變成一個單方面的武器。
那個「前後不一」其實是正常的
而這是最需要被理解的一點:
人會變。
而一份跨越幾年的紀錄,記錄的就是那個變。
「你三年前不是這樣說的」——
如果一個人三年後想的跟三年前一樣,那份紀錄反而沒有價值了。
而正確的用法不是拿它來指出矛盾,是拿它來理解變化。
(「你當時是那樣想的,而現在不是了。我想知道中間發生了什麼。」)
那些約定呢
而約定是不一樣的東西——它本來就是要被援引的。
但援引的方式有兩種:
一、「我們說好的是這樣,而現在的狀況跟那時候不同了,我們要不要調整?」
二、「我們白紙黑字寫過,所以你錯了。」
而第一種是約定的用途。
第二種是把約定當成一份合約——而一段關係不是靠合約運作的。
(而這在別的地方寫過:約定的作用是減少重複的對話,不是分出對錯。)
一條值得寫下來的規則
「那份紀錄不會在爭執裡被引用。」
而那條規則,保護的是那份紀錄本身。
因為一份被信任的紀錄,值得比任何一次爭執的勝負多得多。
那個「那我什麼時候可以看」
而正確的時機有幾個:
一、在事情過去之後。
(爭執結束了、情緒下來了、兩個人都準備好回顧了。)
二、當兩個人想確認一件事實的時候。
(日期、順序、誰在哪裡——而那是資訊,不是立場。)
三、在一個安排好的回顧裡。
(年度的、紀念日的、或者一個刻意坐下來的下午。)
那個「重讀」在爭執之後很有用
而這是一個很少人做、但非常有效的事:
在一次大的爭執結束、和好之後,一起讀一段以前的東西。
而那個效果不是「看,我們以前多好」。
是一個更實際的東西:它把當下這一次,放回一個比較長的尺度裡。
(因為在爭執的當下,那一次會顯得像是全部。)
如果對方已經那樣用過了
而如果它已經發生了——
三件事:
一、講出來。
「你剛剛引用我寫的那段,我覺得很不舒服。」
二、講清楚後果。
「因為如果那些東西會被那樣用,我以後就不會寫真的了。」
(而那句話不是威脅——那是一個真實的描述。)
三、訂一條規則。
而那條規則要在事後訂,不是在當下。
那個最壞的版本
而在關係結束的時候,這件事會有一個更糟的形式:拿那份紀錄來清算。
而如果走到那一步——那份紀錄已經不是紀錄了。
(而關係結束後那份東西怎麼處理,在別的地方寫過。)
我們的部分
我沒有說出那句話。
而我後來跟她講了:那次我差一點引用她寫的東西。
而她說她也有過一次。
於是我們寫了一條。
而那條寫在約定裡,只有一行:
「那本不進吵架。」
BondNotes 的約定裡可以有一條:紀錄不能在爭執中被拿來當證據。
開始一本 BondNotes同分類
你們認識之前的那一段
那份紀錄從你們的第一句話開始。而在那之前,有兩個人各自過了很多年。
那些你希望自己早點問的問題
有些事你們在一起五年了才第一次講。而它們不是秘密——只是從來沒有人問。
那些不好的日子的週年
拒簽的那一天、決定要分開又沒有分開的那一天、那個最難的月份。而它們每年都會回來。
其他分類也在談
你送出去的每一份,都要留一份
那份文件寄出去之後,你就沒有了。而在幾個月或幾年之後,你會需要知道自己當時到底寫了什麼。
你聽得懂之後,回頭讀那些舊訊息
三年前他傳的那些,你當時是用翻譯軟體看的。而現在你直接讀,那些句子完全不一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