紀錄與成書
紀錄裡的其他人
我們的紀錄裡,有一段是關於她的一個朋友。
那件事對我們很重要。
而那個朋友,完全不知道那段東西存在。
那件事很少被想到
因為一份共同的紀錄,看起來是關於兩個人的。
而實際上,它裡面有很多其他人:
- 家人(包括那些困難的部分)
- 朋友
- 那些幫過你們的人
- 同事、房東、律師
- 前任
而他們都沒有被問過。
那不一定是問題
而要先說清楚:一份私人的紀錄,本來就會包含其他人。
(因為你的生活裡有他們。)
而如果那份紀錄只有你們兩個看得到——那個問題很小。
而它會在三種狀況下變大。
第一種:那份紀錄被給別人看
而這是最常見的。
(給家人看、做成一本實體的東西、給孩子看。)
而那個時候,那些關於第三者的內容,就變成了一個實質的問題。
(尤其是那些關於家庭衝突的、關於某個人的評價的、關於別人私事的。)
而一個實際的做法:如果那份東西要被別人看到——先做一次檢查。
(而詳細的在別的地方寫過。)
第二種:那些不是你的秘密
而有些內容,是別人告訴你們的。
朋友的困難、家人的健康狀況、某個人的私事。
而那些東西寫進一份共同的紀錄——即使那份紀錄很私密——還是有一個問題:
它把一個人告訴你的事,變成了一份有形的紀錄。
而那件事的風險,跟你們的紀錄有多安全直接相關。
第三種:關係結束之後
而如果那份紀錄的所有權在分開之後變得複雜——
那些關於第三者的內容,也跟著變複雜。
(因為那個人的事,現在在一個他從來沒有同意過的地方。)
四個實際的原則
一、那些是你的經驗的部分,寫。
「那天我朋友跟我說了一件事,而我很難過」——那是你的經驗。
二、那些是別人的私事,不要寫細節。
寫那件事對你的影響,不要寫那件事本身。
三、關於某個人的負面評價,特別小心。
因為那個評價會被凍結在那裡。
(而你對某個人的看法會變,而那段文字不會。)
四、需要記細節的,跟主要的紀錄分開放。
(例如那些牽涉到法律或行政的、關於某個人的具體事實。)
那些家人的部分
而家人是最複雜的一類。
因為:
一、他們在你們的關係裡有實質的角色。
(於是不寫他們,那份紀錄會不完整。)
二、那些困難的部分,通常是最需要被記下來的。
(因為它們是你們處理過的事。)
三、而那些內容,正好是最不能被看到的。
而一個平衡的做法:寫,但用一個你會願意讓那個人讀到的方式寫。
而那不是自我審查——那是一個很好的寫作標準。
(因為多數時候,那個標準會讓你寫出更準確的東西:不是「他很難搞」,而是「那次他說了什麼,而我當時的感覺是什麼」。)
那些幫過你們的人
而反過來,有一類人值得被更明確地寫進去:
那些在那幾年裡幫過你們的。
(那個借你錢的、那個替你們作證的、那個在機場接送的、那個聽你抱怨了三年的。)
而那份清單,多數情侶不會留。
而幾年之後,那些人會被忘記。
(而詳細的在別的地方寫過。)
那個前任的問題
而如果紀錄裡有關於前任的內容——
兩個原則:
一、關於你自己的經驗,可以寫。
二、關於那個人的具體私事,不要。
(因為那個人跟你們的關係沒有關係,而他不應該以那種形式存在於你們的紀錄裡。)
一個很簡單的檢查
寫完一段之後,問一句:
「如果這段被那個人看到,我需不需要解釋?」
而如果答案是「需要」——那值得重寫。
我們的部分
那段關於她朋友的東西,我們後來改了。
留下了那件事對我們的影響。
拿掉了那個朋友的部分。
而現在讀起來,那段其實更好。
因為它變成了關於我們的。
BondNotes 只有兩個人可以打開——而那也代表別人的事不會被看到。
開始一本 BondNotes同分類
如果只寫一頁,寫什麼
你不會有時間寫一本書。而如果你們的紀錄只有一頁,那一頁應該放什麼。
那份紀錄留不住的東西
你可以記下那一天發生什麼。而那個房間的味道、他的手的溫度、那個聲音的質地——那些留不住。
把你們想出來的做法也記下來
那些規則、那些解法、那些「後來我們是這樣處理的」。而它們是那幾年最實用的產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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