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束與資料
你們還綁在同一個租約上
在搬到一起之後,那些東西會被綁在一起。
而那份租約通常是最難拆的一個。
那個處境
而它是這樣的:
一、那份合約上有兩個名字。
二、而那個責任通常是連帶的。
(也就是說:如果一個人不付,另一個人要付全部。而那件事在多數的租約裡成立。以那份合約和當地的法律為準。)
三、而那個一方離開,不會自動解除那個責任。
四、而那個處理需要房東同意。
那個為什麼在跨國的狀況下更複雜
而四件事:
一、因為其中一個人可能要離開那個國家。
(而一個不在那裡的人,很難處理那些手續。而詳細的在別的地方寫過。)
二、因為那個身分可能綁在那個住址上。
(那個居留的登記、那些通知的收件。而詳細的在別的地方寫過。)
三、因為那個信用紀錄會受影響。
(而那個影響會跟著你,而它在那個國家的所有後續申請裡都會出現。)
四、而因為那個溝通可能已經很難了。
那些可能的做法
而它們要問房東,而四個:
一、提前解約。
(而那個違約金要算清楚。而那個成本可能比撐完便宜,也可能不。)
二、轉租或者找人頂替。
(而那個要房東同意,而且那個新的人要通過審核。)
三、把其中一個人從合約上移除。
(那個「合約的變更」。而那要房東同意,而且留下來的那個人要通過收入的審核。而那一項是最乾淨的解法,而它常常被忽略。)
四、而撐到期滿。
(而那個時候要講清楚:誰住、誰付、付多少、付到什麼時候。)
那個要立刻做的
而六件事:
一、把那份合約看一遍。
(那個期限、那個提前解約的條款、那個違約金、那個通知期、那個押金的條件。)
二、算那個各種做法的成本。
(用數字比較,而不是用感覺。)
三、跟房東談。
(而那個對話要早,而且要一起去。因為房東要的是那個租金穩定,而多數房東願意配合一個有方案的提議。)
四、把那個付款的安排寫下來。
而那一項不能省。
(誰付、付多少、付到哪一天、怎麼付。而那份東西兩個人都留一份。因為在一個關係結束之後,那些口頭的安排很容易變成一個爭執。而詳細的在別的地方寫過。)
五、確認那個押金怎麼分。
(而那筆錢要到退租之後才會回來。所以那個歸屬要現在講好。)
六、而那些帳單和那些綁在那個地址的東西要處理。
(那個水電、那個網路、那個地址的登記。而詳細的在別的地方寫過。)
那些要小心的
而四件事:
一、不要口頭上答應然後不付。
(因為那個責任是連帶的,而那個影響會落在兩個人身上。)
二、不要在沒有正式移除之前就當作沒事。
(因為那個名字還在合約上,那個責任就還在。)
三、那些溝通要留紀錄。
(那些訊息、那些郵件。因為如果之後有爭議,那是唯一的依據。而詳細的在別的地方寫過。)
四、而如果那個溝通已經沒有辦法進行——找一個第三方或者專業的協助。
那個住在裡面的那一方
而三件事:
一、那個住著的感覺會很奇怪。
(因為那個空間是兩個人的。而詳細的在別的地方寫過。)
二、而那個負擔要重新算。
(因為一個人付兩個人的房租,可能撐不住。而那個要在第一週就算清楚。)
三、而那個「我要不要搬」,要在那個財務算完之後決定。
那個離開的那一方
而三件事:
一、那個責任還在,即使你已經走了。
二、而那個「我已經不住了」不是一個免責的理由。
三、而那個處理要主動做,而不是等對方處理。
那個要記下來的
而四件事:
- 那份合約的期限和條款
- 那個講好的付款安排
- 那個押金的歸屬
- 而那些跟房東溝通的紀錄
因為這件事會持續好幾個月。
而那份紀錄,是那幾個月裡唯一能讓它不變成一個爭執的東西。
BondNotes 的紀錄可以放那份合約的條件和進度。
開始一本 BondNotes同分類
他最後講的那句話
那句話可能很普通。而你會重播它很多次。
那些還在跳出來的提醒
那件事過了兩年。而你的手機還記得那個日期。
那些退回來的錢
那些押金、那些退費、那些賣掉的東西。而那筆錢感覺很奇怪。
表格上那一欄「緊急聯絡人」
你填了三年同一個名字。而現在那一格空著。
其他分類也在談
那些一起買的東西是誰的
那些東西放在他那裡。而那筆錢是兩個人出的。
讓那份東西之後找得到
那件事你有寫。而你找不到它。